您当前的位置: 新生活观察网 > 资讯 > 正文
新生活观察网-移动版 首页

恶势力集团女老大人称“花姐”:吃霸王餐还要砸场子

时间:2019-04-09 18:01  阅读:1
分享到:
恶势力集团女老大人称“花姐”:吃霸王餐还要砸场子

庭审现场,右一为被告人“花姐”洪某。

本报讯 大佬不一定是花臂大汉,也可能是彪悍女性;夜场不一定是温柔梦乡,也有可能暴力充斥;消费不一定要自掏腰包,也可能是霸王大餐……

最近,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审结两起共7名被告人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,这个恶势力犯罪集团的“老大”是个女人,人称“花姐”。

但是在法庭上听到宣判的那一刻,“花姐”放声大哭。

2016年至2018年间,外号“花姐”的被告人洪某纠集被告人杜某某、朱某某、尹某某、龙某、张某、李某某等社会闲散人员,在富阳多处多次寻衅滋事,形成以被告人洪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。

他们凭借娱乐场所经营人员“不敢得罪”、“害怕报复”、“会影响今后的生意”等心理恐惧,树立恶名,有组织地几十次在酒吧等营业场所,采用赤膊露文身、言语威胁、酒吧占座、砸酒瓶、扔桌子、随意殴打他人、故意毁坏财物等手段,强行要求经营场所负责人或营销人员“招待”,拒不支付费用或支付部分费用,严重扰乱经营场所正常经营秩序。

比如,他们吃惯了“霸王餐”。2016年至2018年间,被告人洪某等人先后多次到富阳城区酒吧、饭店、娱乐会所等地,采用言语威胁、砸酒瓶等暴力手段,强行要求被害人免费招待或仅支付部分费用,致使被害人损失上万元,并造成多人受伤。

2017年2月,被告人洪某纠集六七人到某酒吧,说要派人到酒吧“看场子”提供安保,酒吧老板说“没必要”吧。没想到,接下来的两个月,洪某纠集10余人多次到该酒吧,霸占酒吧舞池、辱骂工作人员等,使得酒吧无法正常经营。

2018年8月2日,被告人朱某某伙同他人在某娱乐会所,因敬酒与他人发生矛盾,后对被害人张某等人实施殴打,还逼迫被害人许某、张某、宋某等人下跪,造成恶劣社会影响。

被告人的行为扰乱了这些场所的正常经营,致使各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,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,属于恶势力犯罪集团,依法应从严惩处。法院对被告人洪某等7人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至五年十个月不等,并处罚金。

本报首席记者 肖菁 通讯员 富法


相关评论:

东日西雨44765318:有后台 揪出来一起处理

杜宇剑:他们不会改的

开心浪子999:一切以人民为敌的,我们坚决打击,对他们决不能手软[赞][赞][赞]

锅锅o:不相信就这几个人就可以这么为所欲为,持续好几年才成为被告?

小崔和东北:判得好,必须严厉打击绝不手软[赞][赞][赞][赞][赞][赞][玫瑰][玫瑰][玫瑰][玫瑰]

人民网 责任编辑:新生活观察网
免责声明:
  • 注明“来源:新生活观察网”的所有作品,版权均属于新生活观察网,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、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;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,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,并注明"来源:新生活观察网";违反上述声明者,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。
  • 新生活观察网转载文章是为了传播信息,不代表本网观点。如因作品内容、版权和其它问题需同本网联系的,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发送至电子邮箱:

恶势力集团女老大人称“花姐”:吃霸王餐还要砸场子

恶势力集团女老大人称“花姐”:吃霸王餐还要砸场子

庭审现场,右一为被告人“花姐”洪某。

本报讯 大佬不一定是花臂大汉,也可能是彪悍女性;夜场不一定是温柔梦乡,也有可能暴力充斥;消费不一定要自掏腰包,也可能是霸王大餐……

最近,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审结两起共7名被告人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,这个恶势力犯罪集团的“老大”是个女人,人称“花姐”。

但是在法庭上听到宣判的那一刻,“花姐”放声大哭。

2016年至2018年间,外号“花姐”的被告人洪某纠集被告人杜某某、朱某某、尹某某、龙某、张某、李某某等社会闲散人员,在富阳多处多次寻衅滋事,形成以被告人洪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。

他们凭借娱乐场所经营人员“不敢得罪”、“害怕报复”、“会影响今后的生意”等心理恐惧,树立恶名,有组织地几十次在酒吧等营业场所,采用赤膊露文身、言语威胁、酒吧占座、砸酒瓶、扔桌子、随意殴打他人、故意毁坏财物等手段,强行要求经营场所负责人或营销人员“招待”,拒不支付费用或支付部分费用,严重扰乱经营场所正常经营秩序。

比如,他们吃惯了“霸王餐”。2016年至2018年间,被告人洪某等人先后多次到富阳城区酒吧、饭店、娱乐会所等地,采用言语威胁、砸酒瓶等暴力手段,强行要求被害人免费招待或仅支付部分费用,致使被害人损失上万元,并造成多人受伤。

2017年2月,被告人洪某纠集六七人到某酒吧,说要派人到酒吧“看场子”提供安保,酒吧老板说“没必要”吧。没想到,接下来的两个月,洪某纠集10余人多次到该酒吧,霸占酒吧舞池、辱骂工作人员等,使得酒吧无法正常经营。

2018年8月2日,被告人朱某某伙同他人在某娱乐会所,因敬酒与他人发生矛盾,后对被害人张某等人实施殴打,还逼迫被害人许某、张某、宋某等人下跪,造成恶劣社会影响。

被告人的行为扰乱了这些场所的正常经营,致使各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,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,属于恶势力犯罪集团,依法应从严惩处。法院对被告人洪某等7人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至五年十个月不等,并处罚金。

本报首席记者 肖菁 通讯员 富法


相关评论:

东日西雨44765318:有后台 揪出来一起处理

杜宇剑:他们不会改的

开心浪子999:一切以人民为敌的,我们坚决打击,对他们决不能手软[赞][赞][赞]

锅锅o:不相信就这几个人就可以这么为所欲为,持续好几年才成为被告?

小崔和东北:判得好,必须严厉打击绝不手软[赞][赞][赞][赞][赞][赞][玫瑰][玫瑰][玫瑰][玫瑰]

跳槽那些事儿经济杭州 责任编辑:新生活观察网
免责声明:
  • 注明“来源:新生活观察网”的所有作品,版权均属于新生活观察网,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、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;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,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,并注明"来源:新生活观察网";违反上述声明者,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。
  • 新生活观察网转载文章是为了传播信息,不代表本网观点。如因作品内容、版权和其它问题需同本网联系的,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发送至电子邮箱:

相关阅读